本标准为GB 4706.57-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标准的英文名称为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fet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loor treatment machines and wet scrubbing machines,本标准在2008-12-30发布,在2010-03-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335-2-10-2002(Ed5.0),IDT。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安全。
注101:地板处理机如下:
—地板缓冲器;
—地板抛光机;
—地板打蜡机。
注102:湿式擦洗机如下:
—地板擦洗机;
—地毯清洗机;
—室内清洗机。
非家用的,但只要对公众产生危险的,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
注103:例如在宾馆、办公室、学校、医院或类似场合使用的器具。
本部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来说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4:以下事实应当引起注意: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5:本部分不适用于: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GB 4706.7);
—工业用器具;
—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蚀性气体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气或煤气)的环境;
—地板喷沙机。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
GB 4706.57-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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