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 50471-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标准的英文名称为Code for design of the gas drainage engineering of coal mine,本标准在2008-12-25发布,在2009-06-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8-09-01。被标准GB 50471-2018替代。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生产煤矿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凡国家政策、法规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均应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应编制专项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对于新建矿井,瓦斯抽采设计应依据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并参考邻近生产矿井实际的瓦斯、地质资料进行;对于改建、扩建和生产矿井,应以实测的瓦斯基础参数作为设计依据。
设计的瓦斯抽采规模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应使抽采量保持相对稳定。
煤(岩)层瓦斯抽采应当按“应抽尽采、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的原则进行,抽采系统设计应采用“泵站用备结合,高低负压管路相区别”的原则进行,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瓦斯抽采工程的建设应与矿井建设实现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并应保证有足够的预抽时间。
在进行煤矿瓦斯抽采设计时,除应对瓦斯抽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外,还应论证瓦斯利用的可行性,在年抽采量大于1Mm3 时应提出加以利用的方案。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
本标准文件共有29页。
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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