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HJ/T 424-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包含修改单1),标准的英文名称为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Digital multi-function copier device,本标准在2008-04-15发布,在2008-07-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8-03-01。被标准HJ 424-2017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以下简称复印设备)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使用干式显影剂、热定影、普通纸的数字式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数码复合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等复印设备。
本标准文件共有33页。
HJ_T 424-2008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包含修改单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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