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GB 4706.2-200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fety.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iron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GB 4706.2-2007)是在2007-11-12发布,在2009-01-01开始实施。
被标准 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335-2-3-2005,IDT。
GB 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烫斗和蒸汽电熨斗的安全,包括带有一个容量不超过5L的分离式水箱或蒸发器的蒸汽电熨斗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电熨斗,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本标准文件共有18页。
GB 4706.2-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_电熨斗的特殊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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