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英文名为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是在2005-07-27发布,在2006-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 8978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文件共有33页。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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