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6915.1-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6915.1-2003)是在2003-05-26发布,在2004-01-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08-03作废。被标准GB/T 16915.1-2014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669-1-2000,MOD。
GB 16915 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最大16A。本部分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会达到40℃^l)的环境温度中使用。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本标准文件共有72页。
GB 16915.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_通用要求.pdf
(2.5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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