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 17625.6-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Limits-Limitation of emission of harmonic currents in low-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for equipment with rated current greater than 16A。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Z 17625.6-2003)是在2003-02-21发布,在2003-08-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TR 61000-3-4-1998,IDT。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涉及谐波电流发射。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每相额定输入电流大于16A,与下列公用低压交流供电系统连接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标称电压240V及以下,单相,二线或三线制;标称电压600V及以下,三相,三线或四线制;标称频率50Hz。其他等级的配电系统不包括在内。按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所进行的试验是针对整台设备的型式试验,如:一台调速风扇,而不是对其部件的,如调速器。这类设备在接入供电系统时,通常需要供电部门与用户达成协议。接入与否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由设备引起的骚扰的预期水平,以及与供电系统连接的实际情况等。供电部门可按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设备的谐波骚扰水平进行评估,根据设备的谐波畸变情况决定能否接入供电系统。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给出了:a) 在规定条件下,设备谐波电流测量或模拟所需的短路容量;b) 型式试验或模拟方法。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
GB_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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