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 14470.1-200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英文名为Discharge standard for water pollutants from ordnance industry. Powder and explosive。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GB 14470.1-2002)是在2002-11-18发布,在2003-07-01开始实施。
本标准按火炸药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产品种类,分时段规定了火炸药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火炸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火炸药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本标准文件共有7页。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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