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 18484-2001,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的英文名称为Pollu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 incineration,本标准在2001-11-12发布,在2002-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本标准文件共有9页。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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