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英文名为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kiln and furnace。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是在1996-03-07发布,在1997-01-01开始实施。
被标准GB 25464-2010部分;GB 25465-2010部分;GB 25466-2010部分;GB 25467-2010部分;GB 25468-2010部分;GB 26451-2011部分;GB 28662-2012部分;GB 28663-2012部分;GB 30770-2014部分替代。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放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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