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 10333-1989,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卫生标准,标准的英文名称为Hygienic standard for active carbon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本标准在1989-02-27发布,在1989-09-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7-03-23。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活性炭的各类企业。
本标准文件共有1页。 GB 10333-1989 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卫生标准.pdf(34.7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