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 4287-1992,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1992-07-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3-01-01。被标准GB 4287-2012替代。
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本标准文件共有9页。
GB 428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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