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CNCA C03-02-2014,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本标准在2014-07-16发布,在2014-09-01开始实施。
本规则适用于工作电压范围为交流1000V(工作电压为AC1140V的电器可参照执行)、直流1500V及以下的低压元器件产品,包括以下开关控制设备和整机保护设备产品种类:低压断路器;低压开关、 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导组合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界和电动机起动器;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控制和保护开关电器;接近开关;转换开关电器;设备用断路器;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机电式接触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剩余电流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低压熔断器。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交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标准文件共有16页。
CNCA C03-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低压电器 低压元器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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