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 50260-1996,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标准的英文名称为Code for design of seismic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本标准在1996-09-02发布,在1997-03-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3-09-01。被标准GB 50260-2013替代。
为在电力设施的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电力设施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至9度地区的新建和扩建的下列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一、单机容量为12MW至600MW火力发电厂的电力设施。二、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三、电压为110kV至500kV变电所的电力设施。四、电压为110kV至500kV送电线路杆塔及其基础。五、电力通信微波塔及其基础。注:①本规范所称电力设施,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所,送电线路的建、构筑物和电气设施,以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但不包括烟囱、冷却塔、一般管道及其支架。②本规范所称电气设施,包括电气设备、电力系统的通信设备,电气装置和连接导体等;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指安装在大坝内和大坝上的电气设施。
本标准文件共有39页。
GB 50260-19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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