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DB37/ 3693-2019,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英文名称为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本标准在2019-09-27发布,在2020-03-27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 m<sup>3</sup>/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模大于500 m<sup>3</sup>/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执行GB 18918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
本标准文件共有7页。 DB37_ 369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326.8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