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SN/T 1429.13-2016,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影像设备的能效,标准的英文名称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3: Energy efficiency for imaging equipments,本标准在2016-03-09发布,在2016-10-01开始实施。
SN/T 142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影像设备的能效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涉及的影像设备包括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机,以打印、传真、扫描、复印或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数字复制机,邮资机等。
本标准文件共有36页。 SN_T 1429.13-2016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3部分_影像设备的能效.pdf(18.4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