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HJ 651-2013,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的英文名称为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clamation for mining(On trial),本标准在2013-07-23发布,在2013-07-23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矿产资源勘查与采选过程中的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研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矿、煤层气、砂石矿等陆地矿产资源勘查、采选过程和闭矿后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铀、牡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13页。
HJ 651-201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pdf
(562.64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