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SN/T 1603.1-201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名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udio,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SN/T 1603.1-2012)是在2012-12-12发布,在2013-07-01开始实施。
SN/T 1603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的抽样、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成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预定用来分别接受、产生、录制或重放音频、视频和有关信号的电子设备,也适用于设计成专门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以下简称音视频设备)的进出口检验。对于上述设计的由非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内含激光系统或内部峰值工作电压大于4000V的设备,只要适用,均可采用本部分。
本标准文件共有9页。
SN_T 1603.1-2012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_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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