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51-2009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 451-2009),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交通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Requirements on emergency response equipments/facilities for oil spill in terminals in ports。
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 451-2009)是在2009-01-24发布,在2009-05-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11-01作废。被标准JT/T 451-2017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各类码头的等级划分,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原则、配备数量和种类、配备基本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装卸油品、散杂货、集装箱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拆解的单位(除装卸油品的码头、泊位和装卸站外,其余简称"其他码头")。
本标准文件共有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