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564.2-2008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本标准为GB 18564.2-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标准的英文名称为Road tanker for dangerous liquid goods transportation. Part 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atmospheric pressure non-mental tank,本标准在2008-12-11发布,在2009-07-01开始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非金属常压雄体(以下简称罐体)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出厂检验、涂装与标记标识以及定期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装运介质为液体危险货物,工作压力小于0.1MPa,罐体材料为聚乙烯塑料、聚氯乙烯塑料、聚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且与定型汽车底盘或半挂车车架为永久性连接的非金属罐体;
本部分罐体用非金属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a)聚氯乙烯、聚丙烯塑料:-10℃~50℃,b)聚乙烯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20℃~50℃,任何情况下,罐体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附录A中的介质,对超出附录A范围以外的液体危险货物,其罐体设计可参照本部分执行,但需经国家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技术评审;
本部分不适用于金属材料的罐体、真空绝热结构的罐体、有特殊要求军事装备用的罐体、容积大于20m3的罐体,以及装运易燃、易爆或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类介质的罐体,
对不能采用本部分进行设计的罐体,允许采用以下方法设计,但需经国家主管机构认可的单位评定、认可:
a)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b)验证性实验分析(如实验应力分析、验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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