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62011.4-2008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FZ/T 62011.4-2008),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家用纺织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Indoor ornamental textiles. Part 4:Textile thing。
布艺类产品 第4部分:室内装饰物(FZ/T 62011.4-2008)是在2008-04-23发布,在2008-10-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04-01作废。被标准FZ/T 62011.4-2016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ASTM D4771-2002,NEQ。
FZ/T 62011的本部分规定了布艺类产品-室内装饰物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的室内装饰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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