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51-2007 (部分废止)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酚类化合物:(部分废止)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酚类化合物(GBZ/T 160.51-200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英文名为Determination of phenol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部分废止)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酚类化合物(GBZ/T 160.51-2007)是在2007-06-13发布,在2007-11-30开始实施。
被标准GBZ/T 300.110-2017部分;GBZ/T 300.93-2017部分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酚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酚类化合物(苯酚、甲酚、间苯二酚、β-萘酚、三硝基苯酚(苦味酸)和五氯酚及其钠盐)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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