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本标准为GB 20891-200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标准的英文名称为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I、II),本标准在2007-04-03发布,在2007-10-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6-04-01。被标准GB 20891-2014替代。
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560kw,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雪犁设备和机场地勤设备。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的额定净功率不超过560kw,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和水泵。本标准规定了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若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用于船舶驱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以出口为目的制造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适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法规。
本标准文件共有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