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R5001-2005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英文名为Gas Cylinder Service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是在2005-09-16发布,在2005-10-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08-01作废。被标准TSG 08-2017替代。
本规则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并且压力与窖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等)。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船舶和海上设施使用的气瓶不适用于本规则。
本标准文件共有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