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193.19-2003 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GB 15193.19-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英文名为Methods for disposing mutagens,teratogens and carcinogens。
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GB 15193.19-2003)是在2003-09-24发布,在2004-05-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10-07作废。被标准GB 15193.19-2015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中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的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中使用的致突变物、致畸物和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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