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418-2003 出口蒸青茶检验规程:出口蒸青茶检验规程(DB33/T 418-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英文名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teamed green tea for export。
出口蒸青茶检验规程(DB33/T 418-2003)是在2003-05-26发布,在2003-06-26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蒸青茶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和样品保存、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品的处置及检验结果有效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茶鲜叶为原料,经蒸汽杀青后炒制的出口蒸青茶的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