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 112-200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英文名为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General Guideline。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 112-2002)是在2002-04-08发布,在2002-06-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11-01作废。被标准GBZ 98-2017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及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和接受过量应急照射人员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文件共有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