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 106-200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英文名为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adiation skin diseases。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 106-2002)是在2002-04-08发布,在2002-06-01开始实施。
它在2016-11-01作废。被标准GBZ 106-2016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所致急、慢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损伤的放射性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本标准文件共有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