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5070-1993 α-甲基吡啶:α-甲基吡啶(YB/T 5070-199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英文名为α-Methyl pyridine。
α-甲基吡啶(YB/T 5070-1993)是在1993-12-08发布,在1994-01-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04-01作废。被标准YB/T 5070-2014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α-甲基吡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从高温炼焦煤气中回收的粗轻吡啶,经分馏制得的α-甲基吡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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