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807-1987 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为GB 7807-198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标准的英文名称为Diagnostic criteria and principles of management of occupational photosensitive dermatitis,本标准在1987-05-25发布,在1988-05-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7-03-23。职业性光敏性皮炎是指在劳动中,接触光敏物质(如煤焦沥青、氯丙嗪及其中间体、苯绕恩酮等)并受到日光照射而引起的皮肤炎症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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