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0043.2-2014 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MH/T 0043.2-2014),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英文名为Electronic Miscellaneous Document. Part 2:Agent。
电子杂费单 第2部分:代理人(MH/T 0043.2-2014)是在2014-12-03发布,在2015-03-01开始实施。
MH/T 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销售代理人电子杂费单的数据保存、技术要求和流程等使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销售代理人电子杂费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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