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1.13-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MH/T 3011.13-200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英文名为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Ground safety. Part 13:Usage of red warning identification。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MH/T 3011.13-2006)是在2006-12-08发布,在2007-04-01开始实施。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本标准文件共有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