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10005-2021),适用地区为安徽省,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310005-2021)是在2021-07-09发布,在2021-08-09开始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也适用于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GB/T 4754-2017中规定的医药制造业(C27) 中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277)和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C278)仍执行GB37823的要求,不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云托管数据中心的绿色等级评定。
本标准文件共有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