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9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90-2008),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分委员会,英文名为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s。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GB 4706.90-2008)是在2008-06-13发布,在2009-07-01开始实施。
它在2016-01-01作废。被标准GB 4706.90-2014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335-2-90-1997,IDT。
GB 4706.1-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商用微波炉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装有一扇供用户接近腔体的门。
注1:器具可以装在一台自动售货机内,在此情况下GB 4706.72-2003也可适用。
注2:GB 4706.52-2001或GB 4706.34-2003也适用于装有常规加热设备的微波炉。
注3:采用非电能的器具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通常不考虑如下情况:
—由无人照管的小孩
本标准文件共有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