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RC06-2006 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的认可程序规则: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的认可程序规则(CNAS RC06-200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无,英文名为Procedure Rules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Software Process and Capability Maturity Assessment Bodies。
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的认可程序规则(CNAS RC06-2006)是在2006-06-01发布,在2006-07-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01-01作废。被标准CNAS RC01-2017替代。
1.1为确保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以下简称SPCA)机构的认可的公正、
有效,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标准、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2木文件规定了对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的政策和程序,适用于对
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的认可。
本标准文件共有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