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325-1983 陆用微波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暂行):陆用微波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暂行)(SJ 2325-198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无,陆用微波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暂行)(SJ 2325-1983)是在1983-03-19发布,在1983-10-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陆用微波通信设备的通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这些通用环境试验的试验的项目为低温工作,低温贮存,高温工作,高温贮存,恒定湿热,交变湿热,振动和运输等试验。其它特殊的环境试验按有关标准另行规定。本标准可作为指定陆用微波通讯设备产品技术标准的依据,陆用微波通信设备进行环境试验时,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采用的名词术语皆取自GB 242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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