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2-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31 329.2-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31 329.2-2005)是在2005-02-07发布,在2005-05-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以下简称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分级、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文件共有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