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13-200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DB31 329.13-200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3部分: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DB31 329.13-2008)是在2008-12-31发布,在2009-06-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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