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 0410-1989 安全导则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已附编写说明):安全导则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已附编写说明)(HAF 0410-1989),安全导则 核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已附编写说明)(HAF 0410-1989)是在1989-04-13发布,在1989-04-13开始实施。
本安全导则对有关核电厂燃料组件在采购、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包装、运输、贮存和收货检查中质量保证大纲独有特点提出要求和建议。
对于《规定》和有关安全导则中的通用质量保证要求,适用时只引出处,只有在需要强调时才在本导则中加以重复。
本标准文件共有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