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883.1-2005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1-200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Safety of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3883.1-2005)是在2005-01-18发布,在2005-08-01开始实施。
它在2009-01-01作废。被标准GB 3883.1-2008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745-1-2003(3.2版)。
第一部分涉及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O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只要适用,第一部分涉及人们在日常使用工具以及合理预见的误用工具时,实际遇到的由手持式工具引发的常见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第一部分范围。这些工具也将符合GB 4706系列的相关部分。
本标准文件共有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