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58-2021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 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 医疗机构》(DB32/T 4158-2021),适用地区为江苏省,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 医疗机构》(DB32/T 4158-2021)是在2021-12-09发布,在2022-01-09开始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设立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及其他具有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能力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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