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4149-202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9-2021),适用地区为江苏省,所属行业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9-2021)是在2021-12-09发布,在2022-07-01开始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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