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692-2012 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DB34/T 1692-2012),适用地区为安徽省,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评价要求》(DB34/T 1692-2012)是在2012-09-21发布,在2012-10-21开始实施。
该标准已经废止或者有更新版本。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配备与培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能源 计量数据管理、能源计量自查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有下列愿望的用能单位: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b) 符合所声明的能源计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能源计量管理要求的符合,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 ——寻求外部评价,并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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