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27/T 049-2022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DB2327/T 049-2022),适用地区为大兴安岭地区,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DB2327/T 049-2022)是在2022-09-14发布,在2022-09-18开始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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