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719-2023 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DB34/T 1719-2023),适用地区为安徽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规程》(DB34/T 1719-2023)是在2023-07-31发布,在2023-08-31开始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检验的技术资料、作业环境、金属结构、检验内容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检验;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冶金用LD、LX电动单梁起重机及LH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电动葫芦作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门式起重机; 起重量不大于10吨的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
本标准文件共有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