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1/T 033-2023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本标准为DB1311/T 033-2023,标准的中文名称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适用地区为衡水市,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本标准在2023-09-28发布,在2023-09-28开始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衡水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以下统称“制 定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进行规范。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