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8/T 46.14-202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DB3708/T 46.14-2023),适用地区为济宁市,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 第14部分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DB3708/T 46.14-2023)是在2023-12-28发布,在2024-01-28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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