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72-202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 472-2024),适用地区为深圳市,所属行业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指引》(DB4403/T 472-2024)是在2024-07-11发布,在2024-08-01开始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的编制。本文件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可根据行业类别,参照相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本标准文件共有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