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2159-2019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2159-2019),适用地区为广东省,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2159-2019)是在2019-06-28发布,在2019-08-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按现行GB 26453、GB 29495等相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