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726-2015 医用压缩雾化器:《医用压缩雾化器》(DB44/T 1726-2015),适用地区为广东省,所属行业为卫生和社会工作,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压缩雾化器》(DB44/T 1726-2015)是在2015-12-16发布,在2016-04-16开始实施。
该标准已经废止或者有更新版本。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压缩雾化器(以下简称雾化器)主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气体压缩机产生的压缩气体为驱动源来产生及传输气雾的医用压缩雾化器。该雾化器用于液态药物雾化供患者吸入。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超声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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